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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课程教学大纲

发布日期:2017-06-14 浏览量:

《声乐》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

同培养方案的课程编码

课程性质:

学科专业必修课程

适用专业:

音乐学专业本科学生

学时学分:

103学时6.5学分

所需先修课:

******

编写单位:

音乐系

编 写 人:

吴素芹

审 定 人:

杨兆丰、孙玉芝

编写时间:

2012 年06月

一、课程说明

1、课程简介

声乐课是高师音乐本科的一们专业基础课程,是训练学生用科学的发声方法进行歌唱的一们学科。该课程对中学的音乐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声乐课的教学,使学生获得声乐基础课程知识,对歌唱发声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有较清楚的理解和认识,初步建立起正确的声音概念,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和具有一般的演唱技能技巧,能正确的分析和处理一般声乐作品,有一定的范唱能力,培养学生对歌唱正确的审美观。从而更好的胜任中学音乐课中的唱歌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声乐辅导工作。

2、教学目标要求

(1)在建立正确歌唱方法的前提下,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继承和发扬我国民族声乐优秀传统,借鉴国外声乐艺术的有益部分,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2)在教学中重视基础理论知识、技能技巧的传授和训练。

(3)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有关学与教的问题的能力。

(4)坚持因材施教和循序渐进的原则。

(5)重视歌唱语言的训练,要求字正腔圆、传情达意。

3、教学重点难点

(1)求学生达到基本正确的歌唱姿势,积极的歌唱心理状态,逐步培养其良好的歌

唱习惯。

(2)通过课堂教学及学生的不断练习,使之逐步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和技巧,掌握

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作品风格;掌握清晰、准确的歌唱语言,从而准确理解和表达各类声乐作品的思想感情。

(3)认真打好技术与艺术两方面的基本功,在教学中,把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唱技能

结合起来;把知识的深度与广度结合起来;把发声技巧和表现能力结合起来;把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结合起来。

(4)加强歌唱的听觉训练,逐步树立正确的声音概念,使学生逐渐具有辨别发声正

误的能力。能较好的正确运用共鸣,有较好的深呼吸支持, 建立较好的音乐感觉。

4、考核方式

本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察两种形式,考试的形式是每位学生演唱一首声乐作

品。考察随堂考核。根据学生的演唱水平以百分制的标准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最后得出该学生的最后平均分。

5、学时分配表

章次

教学内容

理论课

学时数

实验(实践)课学时数

第一学期第一章至第四章

理论、基础练习

讲授声乐曲目

15

第二学期第一章至第四章

讲授声乐曲目

16

第三学期第一章至第五章

理论,基础训练

讲授声乐曲目

16

第四学期第一章至第五章

讲授声乐曲目

16

第五学期第一章至第五章

声乐综述

讲授声乐曲目

16

第六学期

教育实习

0

第七学期第一章至第五章

声乐综述

讲授声乐曲目

16

第八学期第一章至第四章

讲授声乐曲目

8

总计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