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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研究生人才2021年度业绩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7日 16:45 | 作者: 】

关于唐山市研究生人才2021年度业绩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我市研究生人才2021年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到各单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单位引进、培养的取得博士(后)、硕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人才。(注:所统计的研究生必须是双证,人事代理也在统计范围内)

二、考核内容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承担科研课题、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发表学术文章和著作、赴国内外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特别是在本专业或本领域中为全市乃至全国做出的贡献等。

三、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在2021年度发挥作用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为优秀;能完成本职工作,业绩一般的为称职;能力业绩达不到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为不称职。

四、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按“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考核工作。其中,《唐山市研究生人才2021年度科技学术统计表》(附件1),由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填写并汇总;《唐山市研究生人才2021年度考核统计表》(附件2)由用人单位汇总填写并确定考核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被考核对象要客观、真实地总结本人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

(三)各单位可择优推选1名业绩优秀、工作能力突出的研究生,附个人事迹材料。

(四)各单位考核材料于4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汇总(同时提交电子版)报人事处。

六、填报说明

(一)培养方式填写全日制或后培养(引进来的博士或硕士填全日制,校内培养的博士或硕士填后培养)。

(二)引进时间填上岗时间。

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