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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学术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3日 09:45 | 作者:音乐系 】

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学术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根据学校关于重点学科建设有关文件的明确要求,重点学科设专职学术科研秘书一人,接受学科带头人的领导,负责学科建设的设备、资料、档案等工作,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学术活动、日常管理、宣传联络等工作。

学术科研秘书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本学科有关设施、设备、材料的申购、日常保管、维护、使用。

2、负责本学科科研成果录入系统、审核、存档等工作。

3、负责图书资料为科研和学科建设的服务,结合学科建设需要提供资料情报使用。

4、负责学科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种有关合同的管理。

5、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研究项目申报、成果验收上报、学术活动组织、有关检查汇报等工作。

6、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专项经费的申请、报批、报销、制表等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7、 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内部协调、对外联络以及宣传、网络建设等管理工作。

8、 完成学科带头人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