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等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少数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可以从政府机关、企业等部门合格人选中聘任。聘期为一学期以上。
二、聘任外聘教师的原则
1、 专业生师比高于18:1的,应聘任外聘教师。
2、个别专业缺乏某一课程的专任教师,应聘任该课程的外聘教师。
3、全校聘任外聘教师数的总量控制在专任教师数的25%以内。生师比高于20:1的教学单位,外聘教师数可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25%。
三、外聘教师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
外聘教师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分三类,即:本科教学计划里的课程教学(指理论课教学);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教学及毕业论文(设计)。
四、外聘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2)具有学士学位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不具备上述条件者,用人单位有特殊需要的,由用人单位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协商确定。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外聘教师聘任程序
1、用人单位申报,人事处核定各教学单位聘任外聘教师计划数。
2、用人单位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高校教师不做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存档。
3、用人单位对拟聘的外聘教师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4、用人单位与外聘教师签订聘任协议书,明确聘期、任务和待遇等事宜,报人事处备案。
5、用人单位填写《唐山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经教务处审核后,将《唐山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外聘教师汇总表》和《唐山师范学院外聘教师协议书》报人事处备案。
6、学校统一颁发聘书。
六、外聘教师的管理
(一)外聘教师的聘后管理
1、用人单位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校人事处、教务处进行指导和监督。
2、外聘教师的日常表现、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教学效果及考核意见,作为发放课时酬金和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3、用人单位每学期应对外聘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1—2次综合考评,并把考评结果反馈给外聘教师本人及教务处,以便外聘教师及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 外聘教师在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学校需要,决定续聘与否。外聘教师一个聘期未满提出辞职者,须提前1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离职。
(三) 外聘教师的解聘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解聘外聘教师:
1、外聘教师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处理、不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者。
2、不遵守学校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者。
3、在教学中有教学事故,情节严重者。
4、经考核不合格者。
(四) 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凡被解聘的外聘教师,由聘用单位负责及时收回聘书。
2、外聘教师已经结束承担的教学工作,但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可按课时酬金标准的30-50%发放。
3、对外聘教师教学事故的处理,参照学校对在职教师处理。
(五) 外聘教师课酬标准
正高为150元/课时,副高为110元/课时,中职为90元/课时,初职为70元/课时。课时按照计划学时计算,学生人数在59人以下的班级,系数为1;学生人数达到60-79的班级,乘以系数1.1;学生人数达到80人及以上的班级,乘以系数1.2。外聘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课时数,按照每生8课时计算;指导毕业报告按照每生4课时计算。
基础教育学校的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其讲课费为每小时150元/课时。聘请校外无职称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教务处、人事处协商确定标准。
特殊专业、特殊贡献人才的课时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提出,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共同商定其标准。
上述课酬标准已包含市内交通费等各类补贴在内,且为税前标准。各系(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课时数,学期末报下学期的外聘教师计划,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后,按月发放。在其他城市聘用教师的,其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由用人单位与学校协商解决。
外聘教师的课时费按照7:3的比例由学校、用人单位分担。
七、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唐山师范学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