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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音乐系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0日 10:31 | 作者:音乐系 】

唐山师范学院音乐系

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保障。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估体系,实现对教学过程和效果的有效测评和监控,不仅有助于师生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教学管理效率,而且有利于推进我系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从而保证我系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学质量评估基本原则及指导思想

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执行教学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指导思想:从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入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改革,形成能充分地调动师生教和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教学运行机制。

二、教学质量评估的范围

教学质量检测评估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系列: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师师德和教风检查、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三个方面。

2、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系列:包括作业质量测评、考试质量测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测评、专业见习(实习)质量测评等。

3、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研室工作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系级教学工作评估等。

三、教学质量评估的具体内容

鉴于学生学业质量测评已有一套相对完整和严格的制度(教务系统),故本方案侧重于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估,系级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水平评估。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1)同行评议。

由本教研室主任组织全教研室教师,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对被评教师教学质量情况进行评议,作为同行评议意见。

(2)学生评议。

由任课班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通过教务系统,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学生评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一般在学期末由各教务处组织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期总评分中,学生评议占60%.

2、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

(1)教学常规自查。一般在期中进行。教师根据自己应履行的教学工作职责,对半学期的教学情况,包括课程计划的执行、上课出勤、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等进行自我检查,,各教研室根据教师自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报系备案。

(2)系级教学常规督查。由系组织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例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由系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

(3)教学巡视检查,由系领导(系主任、书记、副主任、副书记)进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并填写(《教学巡视记录本》,由教学巡视组对教学巡视情况进行汇总在适当范围内给予公布。

(4)教学事故处理。由教务处根据各系和教学巡视组所报教师违规违纪情况予以审核,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召开学生座谈会。一般在期中阶段进行。由系或教研室分别组织,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系根据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

(6)随机听课评课。系各级领导、督导组等进行日常随机听课,填写《听课记录本》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反馈意见。

3、教研室工作质量考评

(1)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安排每2-3周进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可就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等进行探讨。每次教研活动须填写《教研活动记录本》。

(2)听课活动。除了每位教师每学期自主听课之外,各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本室公开课或示范课1-2次。

4、系级教学状态评估

每学期末由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就各系的教学常规管理、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考评。

四、教学质量评估的运行

1、教学质量评估实行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以校级管理为主导,系级管理为主体,教研室管理为基础。

2、根据不同层级、类别教学评估在内容、条件、难度、周期等方面的区别,应合理安排各类评估的时序和频度。系级教学工作评估、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等宜3-4年开展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评估、教研室工作评估等宜2年左右开展一次;教学常规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应在每学期作例行安排。

3、每学期初第1-2周统一部署,第1-16周教学运转调控,第9-13周检测评估,第14-16周总结交流。

4、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贯穿学期始终。教学常规督查、教学事故处理、随机听课评课等在平时进行;教师教学常规自查、学生座谈会、教研室工作抽查、教学专项检查等在期中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等在学期末进行。

5、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见习)、专业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质量情况将另行组织专项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