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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关于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8日 09:42 | 作者:音乐系 】

音乐系关于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各教研室:

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为保证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教研室提早安排实施。

一、主要工作程序

1、制订计划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13周前,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完成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2、教师命题和学生选题

各教研室在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第14周前完成教师命题和学生选题工作。

3、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和任务书下达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10-15周,由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调研、文献查阅等工作,做好外文资料翻译,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书的撰写。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于第15周组织学生进行开题答辩并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中期工作检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3周,各教研室应对本教研室的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周末前,学生应完成全部毕业论文(设计),并交指导教师和所在教研室。

6、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3周周末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7、成绩评定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周末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的评定、录入。

8、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审工作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周末前,完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审工作。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不超过毕业论文总数的15%,在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出院级优秀论文,比例不超过毕业论文总数的3%。

9、院级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6周周末前,完成院级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推荐比例为不超过指导教师人数的10%,被推荐教师填写《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

10、工作总结

各教研室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认真的总结,对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对本教研室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管理及各种相关存档材料进行检查整理,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二、各教研室应存档材料

1、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2、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一览

3、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选题一览表

4、开题答辩安排

5、开题答辩总结

6、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统计表

7、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8、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意见书

9、答辩安排

10、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11、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推荐表

12、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13、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情况一览表

14、全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

以上为必须存档的材料,各教研室还可根据需要增加存档项目。

三、论文指导答辩期间,指导教师负责保管、审阅毕业生论文材料

1、开题报告书

2、开题答辩记录表

3、任务书

4、文献综述

5、论文修改稿

6、论文正稿

7、外文文献翻译

8、指导记录表

9、论文答辩记录表

10、论文答辩成绩登记表

11、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12、专家评阅意见书

13、查重报告

14、全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


注: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或速印使用)。以上每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其它未尽事项请参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页可下载)之规定执行。

音乐系

2016-11-08

附件、毕业论文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