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有持续发展潜力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音乐舞蹈师资和艺术研究人员。能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从事教育和艺术实践的初步训练,具有从事中、小、幼、文化宣传、厂矿、企业等单位的舞蹈教学、创作、表演、编排和组织等活动的复合型舞蹈专业人才。
系统地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的理论基础、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学科与专业发展趋势,有比较宽厚的文化修养,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的等级,具备从事舞蹈表演和编排工作的初步能力。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了解基本的中外舞蹈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中外优秀舞蹈家与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舞蹈表演与编排的基本问题,特别要重点培养舞蹈编排能力。能够在中、初、小、幼、文化宣传以及厂矿企业单位从事舞蹈表演与编排等文化宣传活动。
学生毕业应修学分不少于181.5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达到学院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舞蹈基训、古典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技巧、舞蹈剧目、现代舞、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舞蹈创编、中外舞蹈欣赏、中外音乐欣赏、舞蹈解剖学、舞蹈概论、基本乐理、舞蹈创作法、民族民间舞组合创作、舞台设计—化装、艺术实践及选修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