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面向应用、面向区域、服务地方”为指导思想。本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宗旨,培养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掌握音乐学专业所应具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音乐师资,能在文化事业单位、社会音乐团体、文化馆站等从事教育管理、音乐创作、编辑、表演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进一步深造的打下良好的基础。
1.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比较系统的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的音乐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较好的专业技能和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了解中外音乐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中外优秀作曲家与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中小学音乐教学的问题。能够胜任中小学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以及在文化宣传、社区等部门从事音乐文化宣传工作,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3.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掌握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理论。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能适应未来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具有音乐教学研究、教育管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具有比较宽厚的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计算机达到规定的等级,能够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毕业应修学分不少于181.5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达到学院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基础、作曲技术理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指挥基础、 小乐队配器、专业论文写作指导、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