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以“面向应用、面向区域、服务地方”为指导思想,在注重舞蹈文化传承的基础上,主动适应21世纪的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持续发展潜力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音乐舞蹈表演和艺术研究人员。能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舞蹈表演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编排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1.系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舞蹈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了解舞蹈发展潮流和趋势。具有较扎实的舞蹈表演知识和运用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舞蹈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了解基本的中外优秀舞蹈家与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舞蹈表演与编排的基本问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文化艺术素养。熟悉党和国家在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具有较扎实的舞蹈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其中包括基本的舞蹈技术理论知识、初步的运用技能和一定的分析能力,了解基本的中外舞蹈历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中外优秀舞蹈家与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舞蹈表演与编排的基本问题。
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毕业应修学分不少于167.5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达到学院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与赏析、外国舞蹈史与赏析、舞蹈基训、古典身韵、中国民间舞、舞蹈技法、舞蹈剧目、现代舞、舞蹈创编、舞蹈解剖学、舞蹈教育教学法、舞蹈鉴赏与批评、艺术实践及选修课等。
八、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表(单位: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