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思想,在注重舞蹈文化传承的基础上,主动适应21世纪的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持续发展潜力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音乐舞蹈师资和艺术研究人员。能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尽可能了解舞蹈专业的新成就、新动向,获得从事教育和艺术实践的初步训练,具有从事中、小、幼、文化宣传、厂矿、企业等单位的舞蹈教学、创作、表演、编排和组织等活动的复合型舞蹈专业人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比较系统地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的理论基础、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学科与专业发展趋势,有比较宽厚的文化修养,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的等级,具备从事舞蹈表演和编排工作的初步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高尚的审美情趣,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了解舞蹈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4、具有较扎实的舞蹈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舞蹈编辑和创作能力、基本的舞蹈技术理论知识、初步的运用技能和一定的舞蹈分析能力,了解基本的中外舞蹈历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中外优秀舞蹈家与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舞蹈表演与编排的基本问题。
5、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在重视知识的基础上,注重舞蹈学的发展动向,密切关注舞蹈学发展的最新成果,训练过硬的舞蹈基本功,加强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特别要重点培养舞蹈编排能力。能够在中、初、小、幼、文化宣传以及厂矿企业单位从事舞蹈教学、表演与编排等文化宣传活动。
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毕业应修学分不少于166.5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达到学院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与赏析、外国舞蹈史与赏析、舞蹈基训、古典身韵、中国民间舞、舞蹈技法、舞蹈剧目、现代舞、舞蹈创编、舞蹈解剖学、舞蹈教育教学法、舞蹈鉴赏与批评、艺术实践及选修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