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工作制度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工作制度 > 正文

宿舍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3-01 浏览量:

宿舍管理制度

大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中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水平不可缺失的环节。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的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宿舍的教育工作越来越突出,宿舍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学生宿舍的管理,属于学生常规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学生在校时基本行为规范的重要方面,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块重要阵地。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工作素养的宿舍管理员队伍,为学生创建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下述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首先保持好宿舍空气清新、无异味,给每一个进宿舍的人留下好的印象。

2、坚持每天清理垃圾,保持扫把、墩布、垃圾桶等清洁工具的干净并且摆放整齐。

3、保持墙壁、地面的整洁,定期进行宿舍大扫除,包括宿舍的窗户和门框上的玻璃。

4、保持书桌、书架、椅子和书本等摆放整齐,随时处理不常用的物品。

5、安排宿舍成员定时清理阳台上的杂物(包括矿泉水瓶、废弃纸箱等)。

6、起床必须先叠好被子,再出去准备其他事情,被褥统一折叠整齐、统一朝向、统一使用学校发的床单和被罩。

7、鞋统一放置在床下鞋架上或鞋盒内,鞋跟向外整齐摆好,保证每张床下不超过六双,不常穿的要及时收拾,放在柜子里或者带回家里。

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夜晚就寝实行签名点到制,若因事回家,要预先向导员作书面请假,未经同意不得在外留宿。

2、非本宿舍学生未经值班室同意不得在其他宿舍留宿。

3、禁止私自乱接电线,禁止私换灯泡、门锁等公共设施。

4、就寝前保证关好门窗。

5、学生自住宿起从值班室领取个人宿舍钥匙,保证钥匙不得转借他人,外人进入寝室,必须有本宿舍人在场,不允许私自向值班室借用备用钥匙。如果不慎丢失钥匙,应立即向导员报告并通知学生处,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宿舍人员承担,钥匙在保证宿舍人员人手一把的前提下,其余全部上交值班室。

6、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7、男女生宿舍均实行封闭管理,异性不得进入宿舍。学生亲友进入宿舍须检验有效身份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会客,无证件者不得进入宿舍区,值班时有权对来访人员进行检查。

8、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易造成危险的大功率电器。

9、上课期间不准在宿舍睡觉(病者除外)、打扑克、下棋、吹拉弹唱、高声播放收音机、录音机、宿舍内禁止举办舞会、音乐会等活动;不得阅读、传播不健康书刊、读物。

10、学生宿舍走廊内禁止堆放鞋、拖把、簸箕、盆架等物品,自行车等不得进入宿舍楼。

11、寒暑假期间学生行李由本楼管理人员负责按指定宿舍存放、看管。放假期间学生不得将贵重物品、现金等存放宿舍,否则责任自负。

三、宿舍纪律

在每个宿舍50分制的基础上按以下规定扣分,并记录在册!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3分);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5分)。

2、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情节扣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私调宿舍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凡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

7、在公共场所涂写、刻画、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外(1分)。

8、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9、宿管部查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等一切违规行为者(2分)。

10、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1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2至5分)。

附:内务检查时间从不固定,违章电器及夜不归宿采用抽查形式。

四、与宿舍管理相关人员职责

音乐系宿舍长:

1、督促本室学生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上课、就寝,不得在宿舍内高声喧哗,保持宿舍楼的安静。

2、爱护本宿舍的公共财物,如发现损坏,主动协助管理人员查明原因,并与本楼值班室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3、召集本室学生制订卫生值日制度,坚持每天有人打扫和整理内务,保持宿舍的清洁、整齐、美观。

4、督促本室学生节约用水用电,不私接电源、不使用违规电器,保证宿舍人走断电

5、舍长必须保证本宿舍安全,做到人离锁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室内保证不使用煤油炉,不点蜡烛或其它明火设施。

6、引导本寝室学生互相关心、团结互助,形成积极向上的宿舍风气。

系学生会工作人员:

1、学生会宿管部负责做好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安全防范工作。

2、根据宿舍管理目标,检查宿舍管理制度和工作情况。

3、定时组织、部署对合格寝室、文明寝室、文明宿舍楼的检查、评比和奖励。

4、在学生工作例会上通报学生宿舍管理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改正措施。

5、组织开展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研究活动,实现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人文化管理。

五、表彰与处罚规定

1、各个宿舍积极参与由校、系举办的文明宿舍活动,实行严格的评比标准。学生在宿舍内部的表现作为品德评定的依据之一。“优秀宿舍”按学生综合评定的规定加分。

2、对参与宿舍管理表现突出者由学生宿舍管理课题名,经学生处审核批准,经学生综合评定给予加分和奖励。

3、学生违反以上规定,依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分别给予口头批评、记录批评、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损坏物品应照价赔偿,必要时进行适当罚款。

4、以各种方式阻碍各项制度执行的学生,按《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给予处分。

学生应自觉遵守上述制度,积极参与宿舍文明建设并创建良好的宿舍管理秩序,否则取消该生一切评优资格。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系学生会所有。

音乐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