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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系(院)党政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量: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发[2018] 23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加强系(院)党政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学校系(院)党政领导班子(以下简称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建立符合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领导班子运行机制,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依法治系(院)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就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系(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健全系(院)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规范系(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系(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二、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协调运行机制

(一)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沟通制度

党总支书记和主任(院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定期沟通和交流工作情况。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相互听取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并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

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尤其要注意与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谈心。对领导班子成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三)坚持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

务虚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开展理性思考,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沟通思想、形成共识,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务虚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应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实际,讨论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重大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思路措施;联系国内外形势,从发展和变化的角度,深入思考和分析研究工作出现的新动态、新情况和新问题;围绕学校长期及年度工作计划,分析、研究系(院)工作,探讨交流推进本单位工作的思路及对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针对性。

三、完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关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主题、内容和召开时间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确定。学校党委没有统一要求的,由党总支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并提前15天向学校党委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党员身份,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层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学习的龙头作用,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三)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师生制度

结合系(院)实际,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领导班子成员要直接联系普通师生,特别要以一线教师、高层次人才、党外代表人士、生活困难师生为重点联系对象,每学期谈心一次,搞一次走访,帮助解决一个困难。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联系一个教研室和学生班级,并经常深入调研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加强“书记信箱”“主任信箱”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直接倾听师生呼声,多渠道了解师生意愿,帮助师生排忧解难,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系(院)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中共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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