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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3 浏览量:

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做好我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假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部位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和被盗案件的发生。各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难以自行解决的及时报安全工作处及相关部门。

2.各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计算机机房等部位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不留隐患。个人现金、贵重物品不得在办公室存放,各单位的贵重物品存放要有安全措施。

3.假前各系和有关部门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假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醒外出打工的学生注意安全,防止学生上当受骗,同时还要做好拒绝传销、远离传销的宣传教育,各系要掌握学生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楚,防止失联,确保假期安全。

4.从1月25日开始,各教学楼、实验楼、信息楼、实行封闭管理(函授期间使用除外),假期因工作需要进入实验楼(南院4、5号楼、北院实验楼)、信息楼,要提前与安全工作处联系。图书馆、美术楼、音乐楼、9号楼根据各单位情况安排假期封楼工作。函授结束后,出入主楼请在二层平台西门刷卡出入。

5.放假期间各办公室不允许留宿。

6.各单位假期如有工作安排,请于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安全工作处办公室(主楼10212),安全工作处24小时值班,电话3863059、18633190162。

安全工作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