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劳动节放假时间4月29日至5月1日,4月28日(星期六)照常上课。
自5月2日起,执行夏季作息制度,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上班时间为2:30,下班时间为6:00,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安全工作处、后勤基建处落实好门禁、课间铃声等相应的调整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假日期间,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学生处、各系(院)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后勤处做好节期饮食供应;安全工作处加强校园安保工作,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节日环境。中层干部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