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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0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激发各类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22〕53号),现就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1. 选拔范围

    面向全校在职在岗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含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获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管理期内的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省管(市管)优秀专家、“市长特别奖”、“唐山工匠”等称号的人才不列入选拔范围。

  2. 选拔名额

    根据唐山市教育局通知要求,今年我校“凤凰青年英才”推荐名额为3人。

  3. 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材料要严格按照唐人社字〔2022〕53号文件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附电子版;

    2.《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见附件3),附电子版;

    3.《2022年度唐山市“凤凰青年英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份(见附件4),附电子版;

    4.支撑材料。单独一份。每份材料包括:(1)证明材料目录;(2)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3.个人获奖、荣誉称号、行业组织任(兼)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以及行业标准、专利等情况的证明材料;(5)SCI、EI等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6)其他有关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按时间先后顺序逐项填写,县级(含)以下科研成果奖项、荣誉称号等不填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上述五类纸质申报材料、有关电子版,同时携带所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其他事项详见(唐人社字〔2022〕53号)文件(附件1)。

    (三)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推荐人选材料,于2022年5月23日上午下班前报人事处(北院文科楼812室)。

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