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关于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为保证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教研室提早安排实施。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13周前,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完成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各教研室在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第14周前完成教师命题和学生选题工作。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10-15周,由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调研、文献查阅等工作,做好外文资料翻译,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书的撰写。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第15周组织学生进行开题答辩并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3周,各教研室应对本教研室的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周末前,学生应完成全部毕业论文(设计),并交指导教师和所在教研室。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3周周末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周末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的评定、录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周末前,完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评审工作。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不超过毕业论文总数的15%,在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出院级优秀论文,比例不超过毕业论文总数的3%。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6周周末前,完成院级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推荐比例为不超过指导教师人数的10%,被推荐教师填写《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
各教研室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认真的总结,对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对本教研室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管理及各种相关存档材料进行检查整理,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6、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统计表
7、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12、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
以上为必须存档的材料,各教研室还可根据需要增加存档项目。
三、论文指导答辩期间,指导教师负责保管、审阅毕业生的论文材料
注: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或速印使用)。以上每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其它未尽事项请参照《唐山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页可下载)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