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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关于20-21.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11-13 浏览量:

音乐系关于20-21.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2020年11月13日

根据教务处关于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11月11日-12月4日(第10-13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教研室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教师的教学文件(教案、教学日历、小课表、出勤登记情况等)的规范性,各教研室根据自查上交一份教学检查情况总结。11月23日前将总结电子版以及期中教学检查表发给教学管理工作群,由教务办主任负责汇总整理后备存。

2.第10-12周(11月11日-11月27日)为自查阶段。

3.第13周,准备学校抽查。

4.第14周,根据学校抽查意见反馈,进行整改。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秩序:各教研主任检查教师到课、调(停)课情况,督促教师及时补课;学工部门检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敦促学生抓紧学习;任课教师做好学生出勤统计。

2.课堂教学:系领导、教务办、教研主任、系督导专家等人员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文件准备(包括教案、讲稿、教学日历)、课堂教学质量、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及学生出勤等,近三年新进教师到课堂听课,按规定填写听课记录本。各教研室、学工部门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呼声,改进教学工作。

3.实践教学:教务办负责深入了解实习教学情况,确保达到专业教学和师范专业认证要求;检查学生实习手册填写情况,督促指导教师按规定指导学生进行课堂教学,了解学生情况,协调解决实习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教学科研秘书、各教研室根据实践教学系统要求,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敦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努力提高论文(设计)质量,认真做好查重和答辩工作。

4.教学管理:教务办、教务员核实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包括培养方案的执行,调停课管理、教学进度正常与否等;各类教学资料档案管理情况;学期初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各教研主任做好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本学期所开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情况。

理论教研室主任核查2019-2020学年的试卷归档、质量及评阅情况;

5.教学保障:检查教学设备报修及修复情况,多媒体教室等保障情况等。

(二)重点检查

1.试卷

2019-2020学年试卷归档情况,重点检查:(1)签字、核分等问题;(2)同一试卷不同学期的试卷分析雷同程度等问题;(3)排查试卷装订等问题。学校将抽查每个专业至少5门课程的期末试卷。

2.毕业论文

每个专业至少抽查一定数量的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重点检查论文格式问题,如论文的字体、字号、标题样式、注释和参考文献格式等是否符合学校论文工作规范的要求;论文相关材料是否规范,如指导教师和专家评阅意见是否有针对性、赋分和评语是否合理、材料日期是否属实等。在此基础上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自查表》。学校将进行抽查。

3.课堂教学

认真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督导,深入开展随堂听课。

除以上重点检查项目外,各教研室还结合实际,开展一次教学全面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充分发挥各教研室的管理职能。各教研室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点面结合,使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四、相关要求

1.教务办、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教务办教学督导和教研室主任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重点排查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隐患,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教学督导组将抽查各院系教学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落实好新进教师以及评教成绩较低的教师的敦促帮扶工作。各教研室要加强对新进教师、青年教师在备课、准备教学文件、组织教学等方面的指导,以老带新,促进新教师成长。对评教成绩较低的教师,要安排重点听课,摸清其问题根源,帮助其改进教学;对于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教师,根据情况或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并具体落实,或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或建议。

3.各教研室可结合实际,在原有公开课教学基础上,开展特色活动,丰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质量。

    4.检查结束后,各教研室要做好专题总结工作,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材料(电子版)及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于11月23日之前交教务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