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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6日 11:36 | 作者:音乐系 】

关于做好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

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组通字[2014]28号),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选拔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省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

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技术上拔尖,在学术和技术界有较高声望,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同时,还应是具备以下15项条件之一者。

(一)科研成果奖项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前2名)。

4、省科技进步、省发明创造、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第1名)。

(二)工作业绩和贡献

5、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水平被公认居国内领先地位,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前瞻性或对发展新兴学科有重要贡献,获得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6、在国内同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学术造诣深,出版的专著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在SCI、EI、SSCI、CSSCI等国际著名检索学术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以上(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证明)。

7、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国家教学名师奖)。

8、长期在农业、水利、环保、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勘探、矿业等工程技术行业工作,在主持承担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中,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勘察设计大师”称号或国家级优秀工程奖(金奖前2名、银奖第1名)、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9、在医疗卫生领域,技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国内同行认可,总结出了一套有效办法,对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和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10、长期在生产第一线工作,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解决了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11、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成套的行之有效、受到国内同行公认的现代经营管理经验,推动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连续五年在国内同行业位居领先地位,本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12、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翻译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了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13、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先进文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前2名)或文化部文华奖(第1名)或全国美术展金银奖(独创作品)等各专业领域全国最高奖项。

14、在体育教练和体育科研工作中,形成独创性理论,直接执训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中获得一枚银牌以上奖牌或在亚运会、亚洲杯、亚洲锦标赛上获得一枚以上金牌。

15、在其它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达到上述水平的。

注重推荐业绩和贡献突出人选。坚持围绕服务创新驱动、绿色崛起这一主题,把人选业绩和贡献作为评价推荐的重要条件。

二、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1、申报推荐。人选申报推荐组织工作由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

两名以上“两院”院士和五名以上省管优秀专家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一名人选,并填写《“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个人推荐人选情况表》(见附件1)。

2、组织考察。拟推荐人选确定后,对拟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包括政治表现和成果贡献核实等情况,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每位人选情况不超过1000字)。

3、审核呈报。对拟推荐的人选,须经党委审核同意后,以党委名义呈报省委组织部。

三、需报送的申报推荐材料

1、单位党委推荐意见(需注明符合推荐条件的具体条目),拟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以A4纸打印,附电子版);《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并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同意”并加盖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公章);《申报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A3纸横向打印,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附件材料。每人单独装订,一式三份,每份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2)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3)申报表中列举的个人获奖、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申报表中列举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5)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申报表中所列其它有关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送材料时,需同时提供附件所列材料原件,原件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后退回。

申报推荐材料请务于2014年5月19日中午下班前报送学校组织部。

联系人:马连营 联系电话:3863111

表格请在组织部网页下载。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