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管理 > 正文

唐山师范学院音乐系实习手册填写规范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0日 10:42 | 作者:音乐系 】

唐山师范学院音乐系

实习手册填写规范

(音乐学专接本)

1.实习手册请用黑色碳素笔书写,中途不得换笔。

每位实习生必须认真阅读实习手册说明以及《教师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管理规范(节选)》《唐山师范学院本专科顶岗教学成绩综合评定办法(试行)》。

2.封面书写出:

系别:音乐系 专业:音乐学 年级:*****专接本,

学号:12位学号填写完整,

实习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下点实习共8周(下点前上课4周,实习结束返校继续上课4周,本学期课堂教学共8周)。

3.教育实习教案共20份,必须写足,每个教案的时间为实习期间规定的任意日子。教案书写时,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所填写内容必须为本专业的,具体课程内容要在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完成。教育实习听课记录表、教育实习教案、教案评阅意见、班主任工作见习计划等项的填写一定要有意识的紧扣一个专业主题,为后面的教育调研报告、教育实习学生个人总结做好准备。

4.教育调研报告的内容应该和所在实习单位、所任课程、所带班级情况内容相关,调研报告题目和实习内容一致。教育调研报告时间写实习期间任意一天。

5.《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一)》实习时间与封面书写一致。实习单位成绩不围绕90-100分填写,要根据具体实习情况填写。实习单位(公章)必须是行政章,其余一律无效(本页的内容由所在实习学校填写盖章)。

《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二)》和《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各项内容,待实习结束返校后由学生所在系相关教师指导下再填写。

6.实习是师范类音乐学实践教学课程的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参加教育实习应不予毕业,所以教育实习必须与本专业内容相符合。指导教师签字实习结束返校后一周内任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