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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音乐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简介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9日 15:23 | 作者:音乐系 】

编号:20141501

音乐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适应21世纪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初等学校音乐师资,同时还兼具培养从事教育管理、开展社会音乐活动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及要求

1.领会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比较系统的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的音乐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较好的专业技能和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了解中外音乐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中外优秀作曲家与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中小学音乐教学的问题。能够胜任中小学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以及在文化宣传、社区等部门从事音乐文化宣传工作,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3.熟悉国家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掌握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理论。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的教育观,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学会运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教学评估原则、方法,能适应未来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具有音乐教学研究、教育管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具有比较宽厚的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计算机达到规定的等级,能够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学制与毕业要求

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四、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学生毕业应修学分不少于183.5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达到学院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基础、作曲技术理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指挥基础、 小乐队配器、专业论文写作指导、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

六、课程结构与学分、学时要求

课程结构体系及学分要求

课程平台

课程群、学分学时及比例

课程群

学时与学分

学分

%

学时

%

通识教育

道德素质课程

17.5

10%

218

9%

专业普适课程

23

13%

426

18%

素质拓展课程

13

7%

196

8%

专业教育

学科基础课程

21.5

11%

337

14%

专业核心课程

38

20%

606

25%

专业方向课程

18.5

10%

296

13%

教师教育课程

20

11%

320

13%

综合实践课程

32

18%

合 计

183.5

100%

2399

100%

七、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表(单位:周)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合计

课堂教学

15

16

16

16

16

16

8

103

考 试

2

2

2

2

2

2

2

14

军事技能训练

2

2

公益劳动

1

1

社会实践

(1)

(1)

(2)

音乐采风

(3)

(3)

(3)

(9)

艺术实践

(1)

(1)

(1)

(1)

(1)

(1)

(6)

教育见习

(1)

(1)

(1)

(3)

教育实习

15

15

毕业论文

(2)

8

10

机 动

1

1

2

2

2

2

5

1

15

教育周数

20

20

20

20

20

20

20

19

159

寒暑假

12

12

12

6

0

42

总周数

52

52

52

26

19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