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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7日 16:19 | 作者: 】

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7年上半年进行一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有需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填写《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汇总表》,在5月25日之前发给王楠。教师个人需准备的材料详见《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材料于5月26日17::00前交到人事处510。

注:1本次办理遗失补办,不用再提供登报的遗失声明。

2身份证号码的正常升位,不在证书换发范围,不受理换发申请。